湖北日報訊 (通訊員孫東進、宋海燕、鄧宏娟)因把關不嚴,導致相關企業從學生營養餐中加價“套利”。4日,咸豐縣紀委對7名責任人分別給予了黨紀、政紀處分。
  咸豐縣在審計2012年至2013年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時,發現多名公職人員玩忽職守,對營養餐供應商審核把關不嚴,導致企業存在私自加價的“套利”行為。
  查明相關情況後,咸豐縣紀委監察局啟動問責程序,對4名中小學校長、3名鄉鎮分管領導分別給予黨內警告、行政記過處分;對19名中小學校長進行誡勉談話;對供貨商超標準加價款6.98萬元予以收繳。
  (原標題:咸豐7名責任人受黨紀政紀處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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